员工自愿加班猝死,企业赔20万:HR如何妥善管理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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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了升职加薪,“加班”已是家常便饭,那么法律上有自愿加班的说法吗?“自愿加班”受伤,算工伤吗?对于员工加班,HR/企业该如何应对?

为了升职加薪,“加班”已是家常便饭。

那么法律上有自愿加班的说法吗?

“自愿加班”受伤,算工伤吗?

对于员工加班,HR/企业该如何应对?  


“自愿加班”出现身体伤害,算工伤吗? HR应该如何应对员工加班? 

 具体说明 

先来看看最近发生的一则热门新闻事件:  

苏州五旬男子文某为了多挣钱连续加班,某日加班4个多小时回家,结果出现身体不适,送医后终告不治。因无法认定为工伤情形,文某家属索赔起诉。

文某就职的企业在法庭上称,文某的加班是出于“自愿”。       

日前,苏州市虎丘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适用侵权责任法认定用人单位须对文某猝死承担相应责任,赔偿20万。  

法院判决依据:

1、企业加班时间超过法定上限 

本案中,虽然文某的猝死未认定为工伤,但被告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存在过错侵害其合法权益,文某的近亲属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企业存在侵权行为和过错,赔偿20万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构不成工伤,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该案件已基本落定,但小薪觉得下面几个问题,还是需要HR和企业在未来的用工过程中引起注意: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加班的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企业安排员工加班的,应该按照下面的标准来支付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的确定,应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二、法律对自愿加班是如何规定的  

在上面的案例中,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点在于“自愿加班”。那《劳动法》里到底有没有“自愿加班”的说法呢?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所以,自愿加班没有法律支持,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持加班费。  

三、如何确定加班期间是否工伤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自愿加班体现劳动者的主动性,一般不向单位要加班费、调休等权利。

但当在自愿加班中出现工伤的情形下,就不能让劳动者承担利益上的损失。国家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即使是因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也仍然要认定工伤。   

四、企业如何应对员工加班  

自从《劳动法》实施以来,关于加班的纠纷案件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如果企业因自身特点无法避免加班, HR或者企业该怎么办呢?       

1、制定合理合法的企业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加班审批管理制度,并将加班审批制度约定在劳动合同,更好地向员工公示。  

比如,的确需要进行加班的,应该由所在部门加班申请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加班,规定员工不是因为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公司加班。 

2、为了避免日后争议,做好加班记录保存

企业要有证据意识,在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或是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规章制度时,要有会议记录,并且让参会的职工签字。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制度时,要求工会或者代表出具相应的证明。

3、利用调休取代休息日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有权利优先选择安排员工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     

尽管加班在很多公司如今已成风气,但小薪想说的是,职场厮杀虽激烈,但能不加班就尽量不加班,在工作时间内把工作做到最好,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