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关心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这些专项附加该如何抵扣,个人又能够减轻多少税负呢?
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到底应该怎么扣呢?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泛员小贴士:
1. 子女教育的扣除是按每位计算的,赡养老人是按照定额的(不管赡养几位都一样)。
2. 继续教育中的除学历教育以外的,需要资格证书认证。
3. 在纳税人扣除时,严格遵循“一成本一扣除”原则,如“继续教育”中如果是学历继续教育,只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承担或者其父母承担计入“子女教育”,不可进行重复扣除。
4. 对于可以一起承担相关成本的夫妻或兄弟姐妹,可以选择由某人全部扣除或者按照约定分担扣除。
了解完法规中的内容后,小泛整理了《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备受关注的问题。
Q1.哪一类人群可能受益最大?
通常情况下,生活支出负担较重,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贷的中年人最获利好。他们很大概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首套房贷、赡养老人等多项附加扣除。
另一方面,在同等扣除额的情况下,收入较低的人群减税比例更大。
Q2.二孩子女教育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征求意见稿显示,每个子女每年12000 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也契合国家目前放开二孩的大政方针,可以有力减轻二孩家庭的支出负担。
Q3.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兄弟姐妹之间需要有一个书面分摊协议吗?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Q4.赡养岳父母的费用可以扣除吗?
赡养老人目前是按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进行规定的,但实际的赡养是按家庭的,比如夫妻中若妻子没有收入,赡养岳父母支出仍是该家庭承担,但在目前的规定中就不允许扣除岳父母的赡养。
Q5.继续教育怎么界定?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培训能否减税?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包括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请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职业技能关联度!
Q6.纳税人若想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注意什么?
按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享受税前专项附加扣除。并强调,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Q7.专项扣除都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吗?
根据规定,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方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办理。
简单说,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由单位代扣代缴,同时,由于部分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从总体看,此次公布的方案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