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充分发挥人社职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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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彻底落实各项支持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狠抓政策落地见效。


  2019年1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一篇《充分发挥人社职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文章,旨在彻底落实各项支持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狠抓政策落地见效。

  下面是泛员网整理出来的主要内容: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为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连续出台政策,为中小企业创造就业岗位提供有力支持。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吸纳符合条件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在3年内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定额税收减免优惠;

  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资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仅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在推动落实方面也持续加码发力。全面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组织“10+N”公共就业系列专项服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围绕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了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减负举措,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降低。

  5月1日起,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全面降至16%,广东、浙江暂继续执行原费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普遍延续。今年1-9月已累计减收社保费2725亿元,预计全年释放政策红利将超过3800亿元。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今年1-9月累计返还失业保险费275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着力提升技能水平

  中小企业发展离不开高素质高技能的人力资源支撑。为鼓励企业开展培训和职工参加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请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并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目前技能培训补贴已覆盖企业所有技能人员。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等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参加培训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职工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职工个人或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在文章最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将继续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加强配合,共同抓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