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公布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在就由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解读下六个专项附加扣除表到底应该如何填报吧。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员工需自行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共8张表。填好后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
本次税改最大的亮点是新增了六项专项附加,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现在就让小编来逐项说明吧~
1. 子女教育
【法规规定】
学前教育+学历教育12000元/年/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各扣50%;或其中一方10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注意事项】
支出扣除项,只能选100%或50%。如果一方选100%的话,另一方就不用填写。
多子女的家庭,按照子女数量和定额标准的乘积计算扣除数额。
子女在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均可填表申报扣除。
受教育地点,可填写中国境内和境外。
【需备资料】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2. 继续教育
【法规规定】
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
已工作,接受在职学历教育的,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48个月),申请起止日期是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填表申报扣除。
要注意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的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选择其一填报扣除。
【需备资料】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3. 大病医改
【法规规定】
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填表要求】
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中任何一方患病,均可填写。每人分别扣除。父母大病医疗支出不可以。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需备资料】
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4. 住房贷款利息
【政策规定】
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偿还贷款期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填表要求】
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适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界定为首套房。
税局口径:首套房以银行房贷利率为准,不论是第几套房,但凡银行放款时认定为首套房利率的,就是首套房。
公司无界定义务,以职工申报为主。两人婚前各自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扣除,婚后两人组成家庭只能一人享受扣除。一人填报。
房贷的贷款期限最多填240个月,30年贷款仍旧填240个月(测试阶段填表要求)。
【需备资料】
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5. 住房租金
【法规规定】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可以分别扣除。
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要求】
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有房,则不允许享受租金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表中的租房协议,有合同编号要填写合同编号(住建部门备案的)。没有合同编号,填写“无”,可以享受扣除。
房东是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填房东的十八位身份证号码,是单位,填信用代码。证件类型填所租住房子产权证号(试运行口径)。
【需备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
6. 赡养老人
【法规规定】
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填报要求】
非独生子女,每个纳税人的填报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就可以填表申报扣除。父母两人都过60岁,填写两人信息。
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表。共同赡养人表格填写兄弟姐妹的信息,本人的信息不用重复填。独生的,不用填共同赡养人表格;
子女须填报本年度月扣除金额。扣除分配比例不需要在共同赡养人信息表中确定。
兄弟姐妹中有无工作或已退休不需要交个税情况,也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
养父母以及过继赡养,不允许扣除(试运行口径)。
配偶的父母不需要填写。
【需备资料】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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