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千万不要有这5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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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HR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着企业的各种员工,努力的把企业的日常做得更好,但是一下几个行为,千万不能有,不然的话,可要吃大亏的。

HR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着企业的各种员工,努力的把企业的日常做得更好,但是一下几个行为,千万不能有,不然的话,可要吃大亏的。

第一个行为:请假扣工资违法

 作为公司的员工,如果在向公司请事假的话,那么当月的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每天的工资。

例如:甲每月的工资为8000元,则日工资为8000÷21.75=367元,假若当月甲请事假4天,则当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所以甲当月份的工资是17.75×367=6528元。

第二个行为: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其实怀孕的女职工对于企业来说,并非好事,但是女职工在企业辛辛苦苦工作了好几年,产检的过程也是需要合法的,不能因为产检而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劳动法的,所以这一点还是需要注意。

第三个行为: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在这里说明一下,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显示单位热心公益,不仅捐钱还有捐物品,但是有一些企业在没有达标的情况下,需要员工扣除工资里面的部分用来公益,这样是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所以,员工的一分一毫都是不能克扣的,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能因为一张纸就扣员工工资,这都是违法的行为。

第四个行为: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在职场上,有企业辞退员工,当然也有员工辞退企业的行为,但是大家都知道,企业主动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的,但是如果员工辞职单位,那应该如何解释呢?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那么员工辞退单位,需要扣除工资吗?答案是肯定不可以的,另外,员工在辞退单位的时候,应该给与一定的时间,不然没有办法交接工作,那么公司的损失应该由谁去承担呢?

第五个行为: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违法

其实大家上班或多或少的会遇到一些事情,比如常见的就是迟到,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迟到工资是否合法呢?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

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

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

这是为什么呢?

1.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2.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但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扣除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